一方提出性格不合诉讼离婚。 二零零六年十月相认。07年年初春结婚。情感很好,结婚三年来。没发生大的吵架。平安相处到今,现在女方提出性格分歧不合要求离婚。可否离婚。
2009-11-23 16:13 能上能下(湖南-湘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23 16:48
这个……,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自然是可以的。
不过如果是诉讼到法院,则需要举证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才行,而对方坚决不同意的话,第一次甚至第二次都不易判决离婚的。
不过如果是诉讼到法院,则需要举证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才行,而对方坚决不同意的话,第一次甚至第二次都不易判决离婚的。
2 110网律师 2009-11-23 17:10
当然可以起诉离婚的
3 110网律师 2009-11-23 19:17
委托律师13093227232
4 110网律师 2009-11-24 10:38
需证明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
5 110网律师 2009-11-24 15:49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