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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问题
上海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问题 2013年因高压线问题进行了农村宅基地的动迁,因当时该宅基地上兄弟各自成家,并分3户(3个户口本),所以,一张拆迁补偿协议基础上,动迁组给我们家开了3张购房证明单,当时告知这3张单子都是单独购房的。2014年三家中,父母用其购房证明单买了房子(该单结束),兄弟两人用各自的购房证明单各自购了一个小套的存量房,剩余房款等后续房源。2016年3月被通知已有新房源可以购房,但却被告知两兄弟的购房单必须并在一起购房,并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即自己贴钱买平方的优惠),这让我们很难接受。不清楚宅基地的动迁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2013年拆迁办没有告知并单购房的问题,2014年购房时,动迁安置办也没有告知并单购房的问题,怎么到了2016年3月却出现了这个问题?而且,咨询安置办时,他们说这个政策是2015年11月出台的新政策,那这个新政策也使用我们2013年拆迁的村民么?上海市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政策到底是怎样的?
2016-05-31 11:34 renhua……(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5-31 13:39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张向锋律师  2016-05-31 11:38
你可起诉动迁公司要求按原来动迁协议履行,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3 孙新律师  2016-05-31 12:53
您好,政府公告如何说的?拆迁补偿协议签了吗?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政策,不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值,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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