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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离婚,有一个十一岁男孩,她在结婚期间做过甲亢手术
你好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离婚,有一个十一岁男孩,她在结婚期间做过甲亢手术 你好我和妻子因感情不和离婚,有一个十一岁男孩,她在结婚期间做过甲亢手术,病理做的有肿瘤,孩子由我抚养,她要求离婚给她补偿,孩子不出抚养费,请问合理吗?
2016-05-30 09:32 ask201……(黑龙江-大庆)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5-30 09:37
你好,不合理,抚养费他需要出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5-30 09:46
你好,需要支付抚养费, 我的补充: 2016-05-30 09:46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 110网律师  2016-05-30 09:33
不合理,一方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
4 柴海艳律师  2016-05-30 09:35
法律规定,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该给予生活补助。
5 110网律师  2016-05-30 09:42
不合理,应承担抚养费
6 110网律师  2016-05-30 10:15
双方可以协商。原则上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7 110网律师  2016-05-30 13:05
你好,你抚养孩子,他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由于他的情况特殊,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该给予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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