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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买断的问题
关于企业买断的问题 请问律师,现在国营企业按工龄支付赔偿金把职工推向社会是否违反劳动法?企业规定全员买断是否可行?谢谢!
2011-11-26 13:21 kumi(陕西-咸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11-26 18:3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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