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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对原家庭共有房屋进行增建,离婚后能否享有
结婚后对原家庭共有房屋进行增建,离婚后能否享有 结婚后对原家庭共有房屋进行增建,后被政府征用建农运会场馆而拆除,政府对房屋进行置换,我和小孩的户口也在那里,获得每人40平方米安置,安置协议书有我俩份额,现在婚已离,法院以安置房未交付使用,钥匙未发为由,对房屋未做处理,让另外起诉,想问:究竟该什么时候起诉?房屋有我和小孩的份额吗?
2011-11-26 10:44 jwC515(河南-南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6 11:08
可以对财产添附要求分割。
2 110网律师  2011-11-26 11:29
房屋有您和你孩子的份额,你有权要求分割共同的房产。
你可以在房子交付之后提起诉讼。
3 交通信用卡怎么取消律师  2011-11-26 13:57
你好,建议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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