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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挂靠在我公司名下,以我公司名义开展工作
个人挂靠在我公司名下,以我公司名义开展工作 我公司属环保行业,为提高知名度,允许个人长期以我公司名义开展指定区域的业务和承揽工程。前提是个人不受聘于公司,且自负盈亏。
不知适用于哪一种合约,应签订“承包合同”、“挂靠合同”、“招商加盟合同”或其它?
因我公司业务范围会使用到化工用品,若使用不当,会造成人畜中毒或环境二次污染。若这些独立个人在以我公司名义开展工作过程中产生相应危害或损失,公司应如何规避责任?
请速回复,谢谢!
2009-11-21 16:05 cjpco(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21 16:10
挂靠人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
建议聘请律师防范风险
2 110网律师  2009-11-22 09:14
挂靠人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建议聘请律师防范风险。作为长期办理公司业务的重庆律师,如果您需要可与我联系,电话 13709422601 张律师
3 孙新律师  2009-11-22 11:51
建议当面看资料细谈
4 曹延军律师  2009-11-24 15:06
挂靠人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
建议聘请律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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