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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办理离婚协议,与男方约定孩子抚养及房产都归男方
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办理离婚协议,与男方约定孩子抚养及房产都归男方 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办理离婚协议,与男方约定孩子抚养及房产都归男方,我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给男方。但11年来,男方占着婚后购买的房产,却完全不履行照顾孩子的义务,也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给我,而且每年的房贷还从我的公积金账户中自动抵充。请问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并要求重新分割该套房产?
2016-05-28 20:51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2016-05-28 20:57
如果孩子实际是你抚养且在抚养费诉讼时效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从你公积金账号中扣除的贷款。
2 盛春龙律师  2016-05-28 21:09
1、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2、房产已协议给对方,且时间已超过一年,难以要求重新分割,但公积金抵扣部分可以要求对方归还给你。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 110网律师  2016-05-29 11:15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但房产已协议给对方,且时间已超过一年,难以要求重新分割,如需帮助,具体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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