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一个月没有上班,老板只陪半个月的工资。 我是一个从四川来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农民工,从事土建方面的工作。在去年的时候,我由熟人介绍,在工地学了电焊工,刚学的时候,老板给我开的是二仟四百块钱一个月。今年于,五月十号,来到长春,开始上班。刚来的时候,没有说给多少钱一个月(去年二零一零年到工地放假结帐时才知道自己是二仟四百块钱一个月),就在这里干下去了。直到十一月二十号放假。这其间,我于八月七日十三点半左右,用切断机切钢筋时,至左手食指第二关节处骨折,中指第二关节处受伤(已缝针)。休息一个月后,也就是九月八日开始上班。(左手食指还没有完全好,不能活动,直到现在。我于二零壹壹年十一月二十号放假,工地停工。当我结算工资时,老板给出的工资是一个月二仟八(我心里非常不满),另外,八月七日到九月七日,给我的工资是一仟四。我现在没有办电焊工资格证。
2011-11-25 10:33 155843……(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5 11:15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应不变。
2 康治斌律师 2011-11-25 12:02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应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