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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咨询,急求各位老师解答!!!
三方协议咨询,急求各位老师解答!!! 各位老师,我是即将毕业的学生,我有三个问题急需您的释疑。
我昨天刚刚和一家企业(国企)签了三方协议,但没有在备注栏中注明待遇问题,只是口头上咨询了一下,是否应该注明待遇,以方便以后签合同的时候按照协议来商讨待遇问题呢?

第二个问题是协议上说企业规定实习期六个月,之后试用期三个月,这样合理吗?

第三个问题是实习期是否有工资这个问题国家有规定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应该怎么办,现在三方还都在我手里。因为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对这些问题不熟悉,现在很着急,非常希望得到您的解答。冒失之处请多多包涵,非常感谢!!
2011-11-24 22:53 sailin……(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5 08:22
你好,最好是把自己的工资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一下,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按照同岗位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约定了实习期再约定试用期是没有道理的,无论哪个期限都是有工资的,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2 康治斌律师  2011-11-25 08:50
最好是把自己的工资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一下,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按照同岗位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约定了实习期再约定试用期是没有道理的,无论哪个期限都是有工资的,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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