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生的意外,谁负责 课间,甲侧身翘着二郎腿坐着,老师来发试卷,乙跑着去领卷子时被甲绊倒(甲无心的,只是坐着),乙牙被磕豁了,甲的家长带乙去补牙并支付全部医药费,后乙的家长提出经济补偿5000元。请问甲是否应付这笔经济补偿?乙是否也应对此事负一定责任?老师及学校是否也应一定负责?
2009-11-20 11:44 123(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1月20日 11时47分
老师即使有责任 也不应该直接对外承担责任 更何况老师没有过错 甲导致他人损害后果 应该承担责任 乙自身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经济补偿如果是后续费用 可以 如果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没有法律依据 不该支付
2 110网律师 2009-11-20 13:10
本案要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甲要对乙承担50%赔偿。
3 谷友军律师 2009-11-20 14:08
甲、乙共同承担责任。
4 孙新律师 2009-11-20 15:23
甲、乙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