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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迫给对方写的证明条据,能算第一次合同补充吗?对方一此为合同起诉我!第一次合同是对方违约
被逼迫给对方写的证明条据,能算第一次合同补充吗?对方一此为合同起诉我!第一次合同是对方违约 被逼迫给对方写的证明条据,能算第一次合同补充吗?对方一此为合同起诉我!第一次合同是对方违约,没有履行两年多!
2016-05-27 20:25 ask2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5-27 20:27
建议积极应诉的
2 申维丰律师  2016-05-27 20:30
您好,可以积极应诉的
3 110网律师  2016-05-27 20:32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4 李同红律师  2016-05-27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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