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小腿骨头断了两根。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我父亲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小腿骨头断了两根。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这个要怎么算
2016-05-27 14:08 ask201……(福建-厦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5-27 14:13
这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
2 潘建强律师 2016-05-27 14:13
可以要求补偿的。
3 厦门叶律师 2016-05-27 14:15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4 张 静律师 2016-05-27 14:17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5 110网律师 2016-05-27 14:21
申请工伤鉴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6 林忠律师 2016-05-27 15:24
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法律问题
我朋友的父亲在工厂干活的时候脚面发生烫伤,但是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从公司方面可以获得赔
4个回复我在工地干活,没有劳动合同,做的是点工,一天280元,在干活的时候受了伤
1个回复我爸在私人工地干活,把小腿用水泥章打骨折了,因没有合同,这算工伤吗?应该怎么赔偿
2个回复你们好,我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我和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摔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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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复我父亲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被电锯锯掉了食指,没签劳动合同,算工伤么
2个回复我父亲在工地干活右腿小腿骨头断了一根,现在正在住院,工作只是
1个回复你好:我姐夫在工地干活傍晚时候摔伤,因为没有明显的外伤,以为没伤到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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