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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产权确认和过户授权问题
房产产权确认和过户授权问题 父母在婚姻续存期内购置了一套房产,登记为母亲一个人的名字。现父亲已经过世,母亲有无单独处置权?另,这样一套房子,如果要指定某一位子女在母亲过世后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该如何去办理相关公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和履行什么手续?
2016-05-27 11:58 心路独行(广西-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6-05-27 16:15
你好,现在父亲过世,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过户到母亲名下或者办理到某位子女名下。
2 110网律师  2016-05-27 12:06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3 李庆标律师  2016-05-27 14:44
建议先办理好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6-05-28 13:48
无权。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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