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跟另一个女人以夫妻名生活在一起,借了一些外债,这些钱都是他两用的 我丈夫跟另一个女人以夫妻名生活在一起,借了一些外债,这些钱都是他两用的,我有义务还这些钱吗?如果我们有一个协议,这些钱我丈夫还,于我无关,这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2016-05-27 09:48 ask201……(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5-27 10:02
你没有义务还,只要你能证明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与小三的生活。还可以告你丈夫重婚罪
2 吴志强律师 2016-05-27 10:12
你好,夫妻个人债务还需要其他证据佐证,否则难以免责。可以报警控告重婚
3 朱玉强律师 2016-05-27 10:19
你好,对内有效,对外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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