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在邮局无故被别人签收了怎么办? 行驶证通过邮局寄出已经二十几天了,后来询问说半个月前就被签收了,可是别没有通知我去取,也没有签收啊,问邮局就一直搪塞说在帮忙查。可是没有有效证件怎么取走的呢?我应该怎么办呢?责任应该谁来承担呢?
2011-11-23 21:26 龚成刚(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24 09:01
由邮政部门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11-24 09:37
责任应由邮局承担,如果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3 康治斌律师 2011-11-24 09:52
责任应由邮局承担,如果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