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闭赔偿金的解决方案是否合理 我1990年进裕申酿造厂工作,1994年公司与日本方成立了上海东发酿造有限公司,合同期20年,2004年员工联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提出了买断2004年之前的工龄,补偿金也只是发了一不部分,并言明要拿全部补偿金的话就得离开公司,到2011年公司要倒闭了提出了两种方案,一 拿了补偿金走人(补偿金是从2004年算起)二 不拿补偿金安排去别的单位上岗拿全市最低的工资,我公司在上海崇明,法律保护意识普遍不强,一般都是公司说了算,这次我们想咨询一下全国的优秀律师们,该方案是否合理,拿补偿金的话究竟应该从那一年算起多多的感谢了
2011-11-23 14:27 cmdfjf(上海-闸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仁红律师 2011-11-23 14:43
基本情况介绍的比较清楚,但还要关注到一些细节:比如,有关公司资本的性质、有关你们前面各类协议的内容等情况。建议联络到我们,特别是当这一事情是发生在公司面临倒闭、重组等的情形下。
2 110网律师 2011-11-23 16:11
上海多年执业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公司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需要看你们之前签订的协议内容,了解详细情况才能下定论的。
如果经济允许的话建议聘请律师
我们有专业的劳动律师团队,先打官司后收费。
我们将维护你的最大权益。详情可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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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康治斌律师 2011-11-24 08:33
基本情况介绍的比较清楚,但还要关注到一些细节:比如,有关公司资本的性质、有关你们前面各类协议的内容等情况。建议联络到我们,特别是当这一事情是发生在公司面临倒闭、重组等的情形下。
4 110网律师 2011-11-24 10:26
04年之前经济补偿金的差额可以要求支付,之后经济补偿金按照04年开始计算,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