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师您好:是这么一个情况,我和前夫是20098月7号离婚的 秦律师您好:是这么一个情况,我和前夫是20098月7号离婚的,小孩归男方,后来因小孩生活不好,我舍不得从2011年10月12带到我身边,在这几年里我也和他沟通过没有用,请问秦律师我能通过什么方向他所取小孩的生活费?
2016-05-25 10:38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齐程军律师 2016-05-25 10:41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2 周斌律师 2016-05-25 11:05
可以向法院起诉。
3 秦宇律师 2016-05-25 11:06
需要起诉变更抚养权时
4 110网律师 2016-05-25 11:26
双方就孩子抚养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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