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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确切地回答,不要那么些专业字眼,看不懂!
我要确切地回答,不要那么些专业字眼,看不懂! 有人喝酒闹事,在朋友单位旁边,朋友从窗户往外看,结果闹事人看见了,就扔了一把锁把玻璃打碎了,碎玻璃溅了一地,也溅到朋友身上。朋友就说了句:“你这干什么?打我玻璃干吗?”闹事人二话没说就把朋友打了。当场还找了两名社会不良人士恐吓朋友。另外朋友单位玻璃全被砸了。朋友被掐的脖子上有伤痕,胳膊有两处砍伤。但没伤到骨头。朋友今年54岁,三个月前因为心梗刚住过院,身体本来就不好,因为惊吓,加上被打,精神状况、身体都很不好。现在在医院住院观察治疗。我们不懂法,想问下闹事人该负什么责任?这属于民事案还是刑事案,如果赔偿的话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最高可以赔多少?
2011-11-23 09:16 linlin……(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年11月23日 09时20分
如果伤情鉴定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承担了刑事责任也不因此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2 李海英律师  2011-11-23 09:20
你朋友报警后,可以做法医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构成轻伤的话,对方要付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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