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款该给谁 我家与我村一户农民窜种土地,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村里有我们的原始台帐。可在第二轮土地使用证上由于当时的村干部疏忽,把窜种的土地写成了他的名字,我们都不知道当时也没在意这件事。当时的村干部也给我们作证。问题是现在窜种我家的那块土地开发了,请问土地款该归谁?
这件事情我们也反映到了镇里,镇领导也觉得他的土地使用证不合理给吊销了,但过了几天镇领导又返回了,我该怎么办?
这件事情我们也反映到了镇里,镇领导也觉得他的土地使用证不合理给吊销了,但过了几天镇领导又返回了,我该怎么办?
2009-11-18 09:24 方正农民(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庆伟律师 2009-11-18 09:30
你好,土地补偿款应归你所有
2 孙新律师 2009-11-18 09:33
你应该得到你家原始地的开发补偿款。由村委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维权
3 110网律师 2009-11-18 09:57
土地开发款应该补偿给土地使用证上显示的产权人,你要想获得开发款,必须把土地使用证争取过来。
4 朱君秀律师 2009-11-18 10:18
答:土地征地补助金和安置补助金归集体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金归土地使用人所有;现在的所有费用均归承包人(对方)所有,为了维护你的利益,你应当提出变更承包人地界的申请,确权以后,相应的款项可以要求返还。
5 110网律师 2009-11-18 22:37
您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来解决此事,但是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