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者,还要负责吗? 我跟妈妈二姨一起逛超市,在逛的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对方是男的,他先动手打我,在纠缠的过程中对方鼻子骨折,眉股骨折,超市的工作人员报警,对方说是我们打的,二姨跟妈妈都是50岁以上的年纪,妈妈还有心脏病,对方诬陷说是我二姨打的,但当时我二姨是后背对着那个男的,一直被对方打,直到超市保安过来才拉开对方,从理论上讲,我们跟本不可能把一个男人打的那么重,在调取超市的监控录像看只可以看到那男的先动手打我,那男的被谁打的录像没有,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是我们打的,要我们负担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1-11-22 19:22 郁闷中000(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马军烨律师 电话:15504059897 2011年11月22日 19时44分
你好,
你们没打人,不用承担责任。
你们没打人,不用承担责任。
2 胡爱军律师 2011-11-22 19:29
对方需提供证据证实,他所受到的伤害为你们殴打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