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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上半年托人介绍说因建房需借钱,下半年说房以前起,还材料钱借到4万元人民币
对方上半年托人介绍说因建房需借钱,下半年说房以前起,还材料钱借到4万元人民币 对方上半年托人介绍说因建房需借钱,下半年说房以前起,还材料钱借到4万元人民币,我在外地对借款人所供信息信以为真。但借款人前没有建房。直今也不知道钱用哪里了。借款期限两年己到期。但借款人早己失踪,分文未还。请问是否构成祚骗罪。
2016-05-24 15:28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6-05-24 15:40
初步判断不涉嫌诈骗犯罪。
2 110网律师  2016-05-24 15:32
一般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建议及时到法院起诉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涉嫌诈骗的话,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6-05-24 15:34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不要过了诉讼时效。
4 刘祖虎律师  2016-05-24 15:34
可以起诉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6-05-24 16:38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
6 110网律师  2016-05-24 17:10
可起诉追款
7 110网律师  2016-05-24 17:24
就是民间借贷,不属于诈骗,可以起诉要回
8 袁伟律师  2016-05-24 17:24
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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