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六十岁在佛山的工地上受伤了,左小腿小骨头骨折,在医院用了石膏,需要四五十天后才能去掉石膏 我老爸六十岁在佛山的工地上受伤了,左小腿小骨头骨折,在医院用了石膏,需要四五十天后才能去掉石膏。工地支付了医药费,但是没给赔偿,只说在工地养伤每个月照常发工资,如果回家疗养则没有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工地应该赔偿吗?如果赔偿,有相关标准吗?没有合同和保险也不知道公司名称,多谢!!!
2016-05-23 23:34 ask201……(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5-23 23:41
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可能会比较好。
2 李庆标律师 2016-05-24 08:43
建议申请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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