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属于什么案件?该怎么判罚? 有人喝酒闹事,在朋友单位旁边,朋友从窗户往外看,结果闹事人看见了,就扔东西把玻璃打碎了,朋友就说了句:“你这干什么?打我玻璃干吗?”闹事人二话没说就把朋友打了,还叫了两名社会上的人恐吓朋友。把朋友单位玻璃全砸了。朋友被掐的脖子上有伤痕,胳膊有两处砍伤。但没伤到骨头。朋友今年54岁,三个月前因为心梗刚住过院,身体本来就不好,因为惊吓,加上被打,精神状况、身体都很不好。另外,医药费、误工费这些又该怎么算?
2011-11-22 11:18 linlin……(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22日 11时24分
1.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可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11-22 12:36
涉嫌寻衅滋事,建议找公安机关解决。民事赔偿方面可以向法院单独提,也可以在对方构成刑事犯罪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 潘月华律师 2011-11-22 11:26
建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