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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年5月底登记,12月初办的婚礼,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我想起诉离婚
我们去年5月底登记,12月初办的婚礼,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我想起诉离婚 我们去年5月底登记,12月初办的婚礼,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我想起诉离婚,当初彩礼钱10万是给的银卡,卡是我妈妈的名字,现在离婚的话,当初女方用彩礼钱购买的电器可以判给我吗?
2016-05-23 13:37 ask201……(天津-河东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韩士队律师  2016-05-23 14:02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实际生活,那么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
2 杨立宝律师  2016-05-23 14:02
可以的。
3 刘秀章律师  2016-05-23 14:18
一般是不可以的
4 孙新律师  2016-05-23 14:25
要看电器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结婚登记日为婚前婚后标准,如果是婚前买的是你个人的,如果是婚后买的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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