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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户亲生父母户籍
如何落户亲生父母户籍 1988年,因为当时无力抚养,被养父母(广东)抱养。没有正式收养手续或证明。27年后找回亲生母亲(母亲健在父亲已故),亲兄弟三人。经过慎重思考,想落户亲生父母户籍(广西),可惜广西要有解除收养证明。广东这里却说当时没有收养手续,不能出证明。民政局,社会福利局,公安局这些都跑了个遍,可惜都不能出这份证明。而广西那边却必须要有解除收养这份证明才同意户口迁入。请问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通过法院的判决书解除这个收养关系。养父已故养母健在,养母愿意配合。即使不能迁入户籍,也想解除这个收养关系。
2016-05-21 22:43 leaf18……(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6-05-22 08:02
解除关系是可以通过法院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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