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 您好。上个月我因在外吃夜宵喝酒时与隔壁摆摊的老板发生口角,在协警到场调解的情况下,我被对方老板及其伙计用啤酒瓶多次敲击头部,以致于我的左耳及左颈部被酒瓶划了十几公分的伤口,缝了30几针。当时在不清楚自己伤势的情况下(以为是轻微伤),我同意由派出所出具“调解书”,对方一次性赔偿我的所有损失2000元,而且我也签了字。等到拆线后,我才从医生嘴里得知我的伤口已经造成面部毁容了,并且通过关系我找到当地的权威法医看了,认定我的伤势为轻伤,但当时在派出所时值班民警只给我们双方出具了“调解书”,连笔录都没做,现在我想要求再次对方赔偿我2万元,该怎么办?
2009-11-14 23:02 经典恐龙(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1-15 01:41
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9-11-15 10:05
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11-15 20:38
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
4 曹延军律师 2009-11-18 09:20
可以诉讼解决,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