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伤残赔偿问题 去年八月份,我在本地修建学校时摔伤致一级残废,至今自己垫付医疗费10万余元.工地老板只付了三万余元.承包方是县建筑公司,但县建筑公司又发包给刘某.请问我这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是工伤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2011-11-20 12:38 xHN3583(湖南-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0 12:44
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
应当由工地老板赔偿全部损失,承包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材料确定。
应当由工地老板赔偿全部损失,承包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材料确定。
2 康治斌律师 2011-11-20 12:5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可以先申请认定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也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应当由工地老板赔偿全部损失,承包方负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材料确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可以先申请认定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也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应当由工地老板赔偿全部损失,承包方负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材料确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3 110网律师 2011-11-21 07:21
构成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