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律师您好:我于2008年借钱给别人,当时借条上只写了本金,利息为月息2分是口头协议,借条未写还款日期,对方在2009年至2011年只还利息5000元,在2011年11月去对方家要本金和利息时,对方不给还本金和利息,而且态度不好!我想通过法律解决,请问律师本金和利息能否要回?如果对方不承认2分钱利息怎么办?
2011-11-19 16:48 183388……(甘肃-武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19 16:54
利息不能超过同档次国家规定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2 钟晶律师 2011-11-19 20:17
你好,你如果起诉法院,那么本金是可以要回来的,但是利息一旦对方不承认那么恐怕是得不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