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民事案件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诉? 我有一起民事案件一二审输了,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不支持抗诉,后来发现新证据又去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说新证据存在已经超过六个月了,即使再审也是中院再审,叫我去找中院,到了中院,中院说新证据存在已经超过六个月了叫我找检察院或者最高法,我又去检察院,检察院说原来已经受理过了,不管有没有新证据都不再受理。原来有另一起民事案件我到最高法,最高法说法律程序走完了,只能找检察院。请问这样的民事案件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诉?
2016-05-19 14:29 koudew……(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年05月19日 14时48分
建议你最好是以其他诉由重新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6-05-19 14:31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6-05-19 14:32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4 李小利律师 2016-05-19 14:33
你好,可以来电具体说明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5 英冠律师团律师 2016-05-19 14:42
具体案情和证据需要详细了解,具体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