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住院治疗费的垫付 我朋友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是负全责。伤者95岁现住院治疗中,对方手脚骨折。现在对方要求垫付治疗费,我朋友已垫付1500元急救费和3000元住院押金,对方还在催交押金。在法律上,我朋友是否有责任垫付治疗费。伤者未开刀,但医院给伤者输血2次是否合理。
2009-11-13 19:40 小羊求生(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09年11月14日 14时17分
既然是全责,你朋友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费用总归是要出的。不合理的部分,当然可以拒绝支付。垫付并非强制义务,赔偿可在诉讼过程中解决。届时委托律师处理。
2 谢化祥律师 2009-11-13 19:46
如果你朋友现在交费用,以后会扣除。
3 110网律师 2009-11-13 20:20
建议适当垫付,并不强制垫付.另外,不合理你也没有证据,所以,实践中你无办法..
4 110网律师 2009-11-13 20:51
委托律师办理
5 110网律师 2009-11-14 11:06
可以拒绝 让对方诉讼 保险公司不一定全报
6 2009-11-14 13:00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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