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争议 我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具城,总投资100万,朋友投资40万,经营权归我,由于当时没有准备流动资金,现面临资金周转困难,要朋友再次投资,他却不肯,没办法我只有从银行贷款来周转,截止目前贷款额20万元,(大部分贷款都投资在办公家具这块,办公家具也是我一人经营)请问我们分红应该怎么分?他不想再投资,如果在出现资金困难我应该怎么办?
2011-11-19 12:18 hAl1277(甘肃-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1-19 12:19
答:1、有约依约,没有约定时,平均分割;2、以合伙企业财产抵押贷款。
2 孙新律师 2011-11-19 12:20
按投资份额分红,或者按照约定
3 钟晶律师 2011-11-19 20:28
你好,如果你们之间有合伙协议,那么分红就按协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按法定按照投资比例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