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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冷箱未打冷 导致我司货物受损一事
船公司冷箱未打冷 导致我司货物受损一事 我司从天津出口一批大枣到台湾的台中港口,上的OOCL(东方海外)的船,我司要求船公司对冷箱打冷温度为零下5°   可是到目的港开箱后发现温度很高,货物全部受损,现我司要求船公司提供温度记录,但船公司以交付收货人为由拒绝提供温度,我司对此票货物未进行投保。现在船公司回复说要按照提单后面的条款来解决。船公司会进行赔偿么请专家给予分析?
2009-11-13 16:22 sdfjlk(天津-河西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1-13 19:04
要看具体的合同约定,一般的,应当可以要求赔偿。
2 李玉更律师  2009-11-13 16:33
可以要求向船公司索赔.可咨询QQ:953610148
3 孙新律师  2009-11-14 02:47
建议收集证据准备进行诉讼,详细情况可以电话联系。
4 王颙斐律师  2009-11-14 14:18
船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第一、合理的保存货物,合理积载;这可以说是国际惯例;第二、如果合同中对于货物的管理和积载有特殊说明的,应该按照合同要求办理。
所以,你司应当将你们当时的要求的经双方认可的书面的材料提供,如果没有的话,那只有调解解决了。
5 任爱卿律师  2009-11-14 15:20
船务方面没有尽到合理管货义务,应当有他们进行赔偿,准备好材料准备诉讼或仲裁
6 孙新律师  2009-11-15 12:03
承运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7 崔建东律师  2009-11-16 12:22
海上货运,受海商法调整,船东运货,应按货主要求,并按货物性质来合理运输.你们要求零下5度运输,应当有要求和承诺的证据.如要索赔,应提供货物损失情况及与温度的因果关系证据,船方应提供尽其义务的证明,包括温度证明.船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详情应持全部资料面谈,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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