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胡同使用权的问题 我家和另一家共用一条胡同,我家在胡同靠外,是1989年我父母结婚时批的宅基地,另一家在胡同里面,他家是祖祖辈辈都在这个宅基地上住,现在我家重新修的房子和大门,里面地基比外面高,我父母年纪大了腿脚不灵便,所以想在门口打一个小斜坡,方便走路和推车,不会妨碍邻居走路,但是邻居以他家一直在这住,我家是后批的宅基地为由,说整条胡同都是他家的,只能他家使用,不让我家在门口打斜坡,占用胡同一点点都不行。但是农村家家门口都有斜坡,如果没有斜坡只有一个台阶,自行车三轮车都进不去。请问一下律师,邻居的这个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6-05-17 17:26 lingbo(北京-顺义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5-18 12:06
您好!
需要根据胡同登记为准,如果胡同属于公共部分,那么应征得其他邻居的同意后可以,建议和邻居协商解决。
详情可来电来访!
需要根据胡同登记为准,如果胡同属于公共部分,那么应征得其他邻居的同意后可以,建议和邻居协商解决。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6-05-17 17:29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3 申维丰律师 2016-05-17 17:30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4 李建成律师 2016-05-17 17:32
宅基地范围需要根据宅基地登记情况确定,可以要求村委会进行协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5 徐卫东律师 2016-05-17 17:33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6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5-17 17:36
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7 孙新律师 2016-05-17 17:37
协商不成,法院起诉排除妨害。
8 宋超律师 2016-05-17 18:42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为准
9 乜庆祥律师 2016-05-18 16:38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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