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住员工在上班途中。 外住员工在上班途中,同事骑电瓶车带着我,被右侧闯出的一辆自行车撞到右脚脚踝,导致软组织挫伤,肿大,无法下地行走。到医院拍片和拿药产生一些费用,(公司解释住在公司宿舍的员工在上班途中属工伤,住在外面的员工不属于工伤范围,但医药费给与报销其一部分)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吗?公司的解释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2011-11-18 07:52 yc3366……(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18日 07时55分
属于工伤范围,公司制定的规章与法律相违背相关条款无效,你有权享受工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