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的人格受到诽谤和侮辱时,我怎么办? 我是一名普通党员,十一期间为单位的面包车外出时发生了事故,好在没有大的人员伤亡,事发后被人分别举报到市、州、区纪检部门,市纪检部门也到单位来调查了解情况,目前等待处理结果。因为我是单位的会计,事发时领导打电话让我参与人员及车辆的处理事项,对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比较清楚。现在面临被纪检部门处理的领导怀疑是我告的,而且利用不明真相同事的嘴指名道姓到处去说是我告的,使我的人格与尊严受到了极大地伤害,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才好?
2011-11-18 00:25 谁梅飘(新疆-昌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1年11月18日 00时32分
如果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上一级领导投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8 13:16
首先要明确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当要向上级或相关纪检部门去反映情况。如果按纪律要求这样做是正确的,只是单位领导想隐瞒事故不上报,有人怀疑是你向上面反映,导致你的领导对你产生不满,这是单位领导意识上的错误。其次要明确是什么人在怀疑你,如果你没有做,非强加在你身上,造成了你人格尊严的损害。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赔礼道谦或赔偿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