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殴人致轻伤 各位律师,您好!我是福建泉州人,以下文中提及的当事人也是泉州户口,案发地在泉州。现有一事请教各位,恳请回复事情经过如下:连某和陈某经济纠纷,连某以洽谈事情的理由约陈某到某处商洽。陈某到达指定地点后,即被拘禁,同时连某和预先召集的多人在拘禁陈某的屋里毒殴陈某(动用棍棒等工具),致陈某多处受伤(目前警方认定为轻伤),尚在治疗中。今警方认定连某非法拘禁并聚众殴人致伤的事实成立,正在批捕中。现连某家人多次要求陈某出具谅解书,并表示连某愿意做出相应的赔偿。请教各位律师,如果罪名成立,应为何罪名?如何刑罚?如果以赔偿方式了结,陈某可以提出哪些名目的费用和金额?恳请赐教!!!非常感谢!!!
2011-11-17 21:46 kvnleu……(福建-泉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1-17 21:56
涉嫌非法拘禁,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 蔡文明律师 2011-11-26 10:24
涉嫌非法拘禁,可能被判3年以下有期。赔偿项目有:伤残补偿金、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等。(张助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