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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弟弟担保取保候审了,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我为弟弟担保取保候审了,我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我的堂弟涉嫌诈骗罪,但是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了,我去给他做的担保人,因为没有钱去担保他,我不知道我会为他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请帮忙解答,假设他逃跑了,或者是定罪了,我会连带责任吗?
2011-11-17 18:10 Lyl303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7 18:34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11-17 18:54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是要承担监督被担保人义务的,要是逃跑了你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要是定罪的话你是不承担责任的。
3 孙新律师  2011-11-17 19:34
你有责任负责看管他,否则会加重他的量刑,同时取消取保候审的。你不会承担连带责任的。
4 谷友军律师  2011-11-17 20:36
您好,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所以,你附有监督他得义务,但是判刑对你没有影响。
5 赵江涛律师  2011-11-17 20:45
是逃跑了 要承担责任的
6 孙新律师  2011-11-18 10:28
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赵亮律师  2011-11-18 11:35
你会承担保证人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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