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也能够没事吗? 我在2010年12月6日晚5时左右.和张发生口角后被周踢了一脚造成我小腿粉碎性骨折.去医院治疗期间周某一直没有朝面,三个月后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害。当周某被刑拘后,派出所出面调解,给我八千元医疗费,让我不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周某就被释放出来了。也就没事了。
当时我的伤还没痊愈,就把问题解决了。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去讨个说法。
当时我的伤还没痊愈,就把问题解决了。我现在不知该怎么去讨个说法。
2011-11-17 17:34 刘玉财(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17 17:45
如果构成轻伤,对方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受理。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受理。
2 110网律师 2011-11-17 17:41
可以调解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1-11-17 17:47
建议起诉公安局
4 孙新律师 2011-11-17 17:52
你可以追究对方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