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处理不了抵押给我的房子 有一朋友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抵押给我,房管局也办理了抵押手续,后来由于他没有偿还能力,我请求法院处理的那套房产,但是法院说我朋友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所以无法处理抵押给我的那套住房,而且即便他的名下有两套以上的住房,只要他不签字,也没人能处理他抵押的那套住房。那抵押还有什么意义?我这不是白白吃亏上当……
2011-11-17 16:45 youzhe……(山东-潍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11-17 17:21
可以申请执行他的这套房屋,但是得给他六个月的宽限期让他找到居住的房屋。如果六个月到期,可以由法院强制迁出。没有住房,你可以给他提供一个临时的住房,比如给他租一个月的住房。然后他自己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