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伤害案 已经开庭两次,第一次是我的证人在开庭前倒打一耙,做了被告的证人,并做了伪证,第二次开庭我把在第一次开庭前和证人的通话录音递上,法官说证据无效,原因是我在第一次开庭时没有提供。第一次开庭出现变故,没想到我找的证人站在了对方并做伪证,我在第二次开庭时提供第一次开庭前的录音真的无效吗?被告找人作伪证,我该如何办?
2009-11-11 19:17 cosbo(山东-济宁)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1月14日 16时19分
从理论上说不是新证据,法院可以不质证的。你找的服务人员是律师吗?
2 朱君秀律师 2009-11-11 19:36
答: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法院的做法正确;为了防止证据突袭,所以,规定了期限;如果有证据证明证人作伪证,涉嫌刑事犯罪时,你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
3 110网律师 2009-11-11 23:14
可以去高院申请再审。
4 110网律师 2009-11-12 08:31
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你可以上诉或申诉。
5 110网律师 2009-11-12 08:40
对判决结果不服,你可以上诉或申诉。
6 110网律师 2009-11-12 09:52
我认为该证据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这样你提供的证据才能被采信,从而支持的诉讼请求,如对一审不服可以上诉。
7 孙新律师 2009-11-12 21:37
法院是否明确告知你了举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