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拖欠粮库储粮补贴,应该怎么用不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办法核销掉这笔虚增增产! 请问,财政局拖欠粮库储粮财政补贴,虽确认企业享有这笔债权,但财政局明确还不上,虚增了粮库所有者权益,粮库如果在账务上核销了这笔债权,又背负损害国有利益的罪名,粮库该怎么办才能既避开损害国有利益的罪名,又不受这笔虚增所有者权益带来的资产评估困扰。
所谓虚增所有者权益,其实是财政局不是原本欠该粮库的,而是从其他企业划转过来的,所以我认为是虚增了该粮库的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虚增了企业国有股东(市财政局)的权益!
所谓虚增所有者权益,其实是财政局不是原本欠该粮库的,而是从其他企业划转过来的,所以我认为是虚增了该粮库的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虚增了企业国有股东(市财政局)的权益!
2016-05-15 22:07 徐开果果(上海-静安区)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