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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在课间操锻炼跑步发生撕裂性骨折
初三在课间操锻炼跑步发生撕裂性骨折 我女儿在学校课间操跑步时,发生了撕裂性骨折,学校不但不送去医院,还经过几个小时才通知家长。经家长送院后,医生诊定为撕裂死骨折。学校应承担多大的责任?至于医药费,大约万元。学校应付多少医药费? 请你在百忙中抽空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2011-11-16 23:58 SLv7288(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7 01:03
你的女儿上初三,应该是未成年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学校有多大的过错,就承担多大比例的赔偿责任。你女儿是初三的学生,如果不是因为操场的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那么学校的责任是很小的。但学校没有及时送孩子去医院,这个过错就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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