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伤害,需要赔偿吗? 在单位一聋哑同事(赵),莫名的袭击单位另一同事(于),(赵)手拿钢板尺袭击于时将(于)的手划伤,(于)仔躲避时将找推倒,(赵)左臂先着地,起来后右手托着左胳膊准备继续袭击(于),我跑过去挡在前面,阻止他冲向(于),他情绪失控,我几乎阻止不了,我好容易强行将他多次推开,他多次未果,走了,住进了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左臂肘关节骨折,他家人报案说我两人打他,并要赔偿40万。
请问这种情况我两人是否构成伤害?有无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注:赵在做笔录时承认先袭击于,并且说“我在拉架时他先打了我一拳,然后我打了他两拳,并踹了他屁股一脚."
请问这种情况我两人是否构成伤害?有无刑事责任?是否需要赔偿?
注:赵在做笔录时承认先袭击于,并且说“我在拉架时他先打了我一拳,然后我打了他两拳,并踹了他屁股一脚."
2011-11-16 20:01 hljmdj……(黑龙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11-16 20:07
致人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致人轻伤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致人轻伤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陈晓云律师 2011-11-16 20:14
报警验伤,根据伤情等确定
3 110网律师 2011-11-17 09:40
正当防卫,不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