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架,用指甲剪内的小刀刺伤对方,造成对方内脏受伤,验伤是轻伤甲级 我外甥是96年8月8日出生的,前段时间因为一点小事,跟另外一个95年出生的男孩子打架,用指甲剪内的小刀刺伤了对方,造成对方内脏受伤住院。法医的验伤结果是轻伤甲级。对方父母说要赔偿10万元作为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想问下像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赔偿标准的?
2011-11-16 11:35 465441……(江西-南昌市)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11-11-16 11:39
标准赔偿5万左右
2 110网律师 2011-11-16 11:45
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1-11-16 12:18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
4 周春律师 2011-11-16 12:18
医疗费凭据支付。
营养费住院期间10-30每天,各地不等。
误工费按实际收入减少数额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无具体规定,此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超过10000元。
营养费住院期间10-30每天,各地不等。
误工费按实际收入减少数额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无具体规定,此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超过10000元。
5 张绍兵律师 2011-11-16 20:53
当然有赔偿标准,建议面谈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