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大家好!请大家指点指点) 我在广西省钦州市钦州港一家超市(此超市在当地算是最大型的)做部门副经理,已经在此超市从事了二年,但一直没有签合同,超市也没有帮员工购买社保,工资也是发现金的,有一天按平常一样去上班,超市就说以后不用来上班了,原因是因为没有给超市带来利润,就以这样的理由把我给开除了,我要怎样才能得到我应得的权益?请大家给我意见,在此谢谢大家了
2011-11-16 10:56 JCK930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1-16 11:06
有赔偿金,双倍工资,社保
2 孙新律师 2011-11-16 11:28
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补偿,也有时效问题。应尽快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