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同时还是大股东)变更后需要对之前与客户的合同纠纷承担责任吗? 1、某公司有两个股东,股份比例为70%:30%,大股东是法人代表;如果两位股东均把股权全部转让给另外两个人,并且由新的股东担当法人代表。
2、那如果在法人代表变更和股权转让手续办好后,发生了客户要与公司打官司的合同纠纷,那么之前的股东和法人代表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2、那如果在法人代表变更和股权转让手续办好后,发生了客户要与公司打官司的合同纠纷,那么之前的股东和法人代表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2011-11-16 09:49 chinax……(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1-16 10:11
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11-16 10:09
公司债务以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以出资额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1-11-16 10:19
采取合法手段变更并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后,由变更后的股东承担责任,
4 陈晓云律师 2011-11-16 10:21
由公司承担,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对承担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11-16 10:59
你好!
1、变更后的债务与原股东、法定代表人无关;
2、变更前,如果有证据证明原股东有抽逃出资、不正当经营等行为,则需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债务以公司财产为限,与股东无关;
3、另外,建议仔细查看你们的股权转让协议,很多标准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对公司原来的债务处理进行了约定。
1、变更后的债务与原股东、法定代表人无关;
2、变更前,如果有证据证明原股东有抽逃出资、不正当经营等行为,则需承担责任,否则,公司债务以公司财产为限,与股东无关;
3、另外,建议仔细查看你们的股权转让协议,很多标准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对公司原来的债务处理进行了约定。
6 110网律师 2011-11-16 16:22
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