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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纠纷
房产过户纠纷 我与2005年在保定购买91m2住房一套,当时是贷款买的,那时我一直在外地工作,也没有固定工作,所以请我亲哥哥帮忙担保贷款,担保人、借款人当时都填的他的名字,现在我哥两闹了矛盾,他不给我过户,说房子是他的,让我们搬出去,所有还款手续、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的收据等等都在我手里,(每月还款的还款签字人是我自己的名字)请问我怎样才能夺回我自己的房子??
2009-11-10 19:51 小马过河(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09-11-10 20:18
答:本案存在三个法律关系: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你哥哥与银行借贷合同法律关系;你于你哥哥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房产证记名人,即房屋所有人;你不是借贷合同当事人,你是替你哥哥还款;你所有的款项应当向你哥哥主张。如果你与你哥哥有约定时,提供证据要求你哥哥过户,否则只能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09-11-10 20:27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之前的约定,那么房子应归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所有。
3 谷友军律师  2009-11-10 23:18
如房产证上是你哥哥名字,需要有证据证明你所述属实,否则对你极为不利。
4 孙新律师  2009-11-11 11:29
房产以登记为准,目前来看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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