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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问题
关于婚姻问题 您好!我有个朋友结婚一年多有了一个小孩儿,小孩儿刚满月的第二天女方就离家出走了,在离开家这期间没有关心过小孩儿,小孩儿是吃的奶粉长大,第二次又离开家是小孩儿一岁多在这期间同样没有关心过小孩儿,都是男方和家人把小孩儿带大,现小孩儿二岁了,请问男方如果提出离婚要不要给女方补偿,女方如果不想离婚,男方应怎样办,因为女方根本就不喜欢小孩儿。请问我朋友这种事法律有没有什么规定,谢谢!急!
2011-11-16 08:54 kFH198(陕西-咸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16 09:08
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男方无过错无需给女方经济补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6 10:58
你好,你朋友如果没有过错不需要给女方补偿,如果女方不愿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7 11:31
你们可以协商离婚事宜,协商不妥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若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可以要求其支付孩子抚养费。
4 康治斌律师  2011-11-17 17:5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除此以外,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女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如果孩子判归你抚养,抚养孩子是她的法定义务,她不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6,你如果提出离婚不需要给女方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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