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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后新楼房属于什么性质?
宅基地拆迁后新楼房属于什么性质? 请问,北京朝阳区农村的宅基地集体拆迁后,统一安置了新楼房(不在原宅基地上)。如何判定新楼房是属于集体所有还是属于个人,在无房本的情况下 如果签协议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011-11-15 21:41 542208……(北京-朝阳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15日 21时57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办发〔1999〕39号)
1、房子是个人所有。重点是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看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如果合一则是房地产权证,可以买卖,一般是有效的。但请看是否还有其他买卖限制,如5年内不得买卖等,如果有这些限制,则要针对这些限制,慎重拟定买卖协议。而对此协议是否有效,则要看具体限制是什么,且判决尚未统一,以有效论似更多些。
2、如是集体土地,则房主是不可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而且这房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该房子只限于本集体组织村民购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所签的买房协议是无效的。

3、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办发〔1999〕39号)
二、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以上回答希望能对您的有所帮助。谢谢 我的补充: 2011-11-15 22:01

回答没法整理了呀。呵呵。有些语法错误,见谅!

2 谷友军律师  2011-11-15 21:51
如非经济适用房及小产权房,双方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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