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事巡查被人故意伤害司法鉴定为“不低于轻伤” 因工事巡查被人故意伤害司法鉴定为“不低于轻伤”
犯罪人不同意赔偿和解,现公安以故意伤害一案立案。
具体伤势为:
1.左侧眼眶内壁骨折
2.左侧眼眶内积气
3.左侧晶状体厚度较右侧小
4.左侧眼脸、面颊部软组织肿胀、积气
请问犯罪嫌疑人能判处多长时间?我是否能够得到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路费和相应的精神赔偿
犯罪人不同意赔偿和解,现公安以故意伤害一案立案。
具体伤势为:
1.左侧眼眶内壁骨折
2.左侧眼眶内积气
3.左侧晶状体厚度较右侧小
4.左侧眼脸、面颊部软组织肿胀、积气
请问犯罪嫌疑人能判处多长时间?我是否能够得到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路费和相应的精神赔偿
2009-11-10 14:37 wliang……(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年11月10日 15时42分
1、不低于轻伤一般就按照轻伤标准来处理,应该涉嫌故意伤害罪;2、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可以得到相关赔偿。
2 孙新律师 2009-11-10 21:02
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得到相关赔偿。
3 2009-11-11 07:17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应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